2023-04-152024-01-12 05:24:44
AG平台真人 真人AG 平台官网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评审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3〕6号)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江门市跨境电商企业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创新业态模式与应用、打造自主跨境电商品牌、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加强产品研发和业务系统开发,以及支付厂租、检测、营销、物流、出口信用保险、参加展会等综合成本项目资金按50%比例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认定为省级跨境电商企业的不列入支持对象。
(一)申报主体的相关开支需在支持期间内支付并取得相关支付凭证和发票单据等。
(二)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扶持资金审核申报表.docAG真人 AG平台